瑞昌市,江西省辖县级市,由九江市代管。位于江西省北部,长江中游南岸。瑞昌地域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定居。至南唐升元三年(939年),设县名瑞昌。历时一千余年均为县级建制。1989年12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瑞昌县设立瑞昌市。瑞昌市辖区位于赣北偏西,长江中游南岸,北襟长江“黄金水道”,东邻九江,南接德安、武宁,西界湖北阳新,北与湖北武穴市隔江相望, 交通便捷,信息灵通,史有“通衢”之称。全市总面积1442平方公里,总人口43万,辖21个乡(镇、场、街道)。 瑞昌居民共有18个民族,其中汉族398594人,占总人口的99.9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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